有经营者口头宣称宠物打过疫苗且健康无病,未出具健康报告,而消费者领养后不久宠物生病死亡,消费者花了上千元治疗费用,后经查询并无疫苗接种记录;
有消费者由于宠物走失、死亡或宠物用品质量低劣、价格高昂,不再继续购买,由于有约在先,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据了解,“免费领养”宠物售卖模式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经营者以“免费领养”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18个月、每月需支付几百至上千元的宠物用品购销合同,实际消费者支出费用远高于购买宠物的市场价格。经营者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进行宣传,实际却捆绑销售高价猫粮,涉嫌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
另外,经营者在合同条款中限定猫粮价格,指定猫粮品种,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综合研判相关消费投诉后,发布以下宠物“免费领养”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领养猫咪等宠物时要选择正规的、具有合法资质、信誉度高的宠物店或领养机构进行领养。双赢彩票下载如果选择网购,应当查看相关售后服务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对所谓的“免费领养”“无偿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理性对待,不被经营者的套路诱惑。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或私下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交易,以及在网络平台根据图片、视频挑选领养贵重宠物。
选择宠物时仔细询问核对信息,应当要求经营者出具检疫证明、健康报告、疫苗接种记录等凭证。没有打相应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的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选购宠物前可提前向正规宠物诊所专业人士学习了解相关的选购知识,提高选购能力,避免买到带病宠物。
建议消费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完善的领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血统、性别、月龄、疫苗记录、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特别要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宠物出现传染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及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注意是否存在隐藏的捆绑消费、最低消费条款。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应要求经营者写入合同条款,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实体店购买宠物时,要注意向店家索要并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线上购买宠物时,要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不要私自添加微信交易,避免上当受骗;如果带宠物去治病,要保留好医院诊断书及缴费凭证。